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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阅制度
发布时间:2011-03-29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徐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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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借书须知

一、读者凭本人有效借书证借书。
二、本馆实行开架借书,请勿将本人书刊及物品带入书库。
三、爱护书籍,不损坏书标、条形码。不在书上涂划、做习题,不撕页栽剪,如  发现污损,按章赔偿。
四、学生每次可借1-3册,教师可借12册,学生借期为30天,教师借期为  180天。超期借阅需办续手续(续借时须将原书带来,以一次为限)。
五、休学、转学、毕业,教职工调离,退休必须归还所借书刊。

         学生阅览室制度

一、读者在进入本室阅览时,请把自带物品放入反映定地点。本室内的书刊禁止  携出室外。
二、每次限借一本图书或杂志。阅完后仍放回原处。
三、爱护书刊和室内设施,请勿污损,如有损坏要照价赔偿。
四、保持室内整洁、安静,文明阅览,注意公共卫生。
五、阅览结束,请把椅子放回原处。
六、看书时要认真,提倡写读书笔记,摘抄优美句子,各班可将本班优秀的读书  心得,交给图书馆,我们将挑选优秀文章,张贴宣栏中,供学生们欣赏.

                书刊赔偿

一、读者借本馆书刊,对图书、期刊污损、撕剪、圈点、批注和遗失情况发生必  须赔偿。
二、赔偿方法:
  1、以相同版本的新书赔偿,不得以其它图书抵充。
  2、以书刊原价的三赔偿。
  3、以套图书书遗失其中一册,应按全套书原价赔偿,余下各卷不发给赔偿    人。
    
       借书数量与限期

教师:每次可借图书12册。文学类:5册、其它类:7册。
   可借图书期限:180天。
学生:每次可借图书3册。 文学类:2册、其它类:1册
   可借图书期限: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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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2005-10-16
来自: 作者:徐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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