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花园中学食堂管理制度
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着装上岗,认真服从学校总务处的统一安排,工作要主动、热情、周到,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2、规范操作,生熟隔离,用具及时清洗、消毒和保洁。
3、保证饭菜质量与数量,力求达到100%的学生与教职工满意。
4、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主动搞好责任区的卫生。食堂与厨房卫生必须保持经常整洁,餐具、灶具及其它物品须归类摆放、规范有序;主动搞好个人卫生和餐厅卫生,爱惜餐厅物品器具;食堂及周围环境要整洁卫生、优美。
5、严格按规定程序使用水、电、天然气,严防意外事故发生。
6、食堂工作人员统一由班长直接管理,积极服从班长的各项工作安排,请假或临时安排其它工作必须报告班长和分管总务主任同意;食堂工作人员须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7、学校其它部门在食堂工作时间借调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经班长、分管总务主任和校长室同意。
8、学校临时有客人或校内各部门要在食堂就餐,按规定程序向校长室申请就餐标准,经校长室同意后食堂准予供应。
9、吴福龙同志负责学校食堂电力设施、照明和供排水的维修工作。
总 务 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