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花园中学食堂就餐管理评分细则(修订稿)
1.班级未准时就餐(提前或滞后、以及未按班级顺序前往),每次扣0.5分。特殊情况需预先告知。
2.学生未准时就餐(包括不到食堂就餐、病假、事假除外),中午没有出门证外出的,每人每次扣0.25分。
3.学生拿了汉堡后未在指定就餐区食用的,每人每次扣0.25分。
4. 在排队就餐过程中有插队、打闹、奔跑、队伍不整齐、未按指定路线行进以及就餐时喧哗打闹等不良行为的每人每次扣0.25分。
5.食用汉堡、面条等自选餐的同学需在食堂外就排好队,刷卡后进入食堂不得再改变选择,更不得逆向行走取食物或筷子,否则每人每次扣0.25分。
6.用餐完毕必须将桌面及相应地面清理干净,以方便下一批就餐的同学,擦桌子应该使用抹布,不得使用餐巾纸。班级生活委员要监督完毕后才能走,否则每桌扣0.25分
7.餐具必须放到指定地点,并叠放整齐,泔水入桶。否则每人每次扣0.25分。剩菜剩饭较多的同学每人每次扣0.25分。
8.食堂就餐情况学生记录表以及学生就餐座位表未及时交送的,每次扣0.25分。
9.一周内连续两次未刷卡就餐的(包括刷卡不响、报警)扣0.25分。
10.互借饭卡或冒领食品的每次扣0.5分。
花园中学总务处
2010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