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花园中学校产保管员职责
1.负责全校财产物质的清查、登记、编号、调配、维护等工作。
2.记好“三帐一册”(固定资产总账、固定资产分类帐、固定资产明细分类帐、各部门固定资产登记清册),及时记好手工帐和电脑台帐,按规定做好财产物质的新建、购置调入、调出、报损、报废等手续,保管好各类原始凭证。
3. 协助各部门管理人员建好财产物质总帐及登记清册。
4.定期和各部门管理人员核帐,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5.经常检查各部门财产物质的管理、使用、维修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不断提高整体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