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花园中学
行政仓库管理制度
1.仓库是学校存放物品的重要场所,必须有专人负责,领借物品,一律在窗口办理,严禁闲人入内。
2.各项物品必须按计划采购,严禁盲目购入。物品入库时做到“三先三后”,即先验收后签字,先入帐后堆放,先登记后发物,坚持先进后出,严防积压。
3.因需要临时向仓库借用物品,必须填写借据,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按批示借出,并及时催交回收。严禁借物无手续,长期借而不还。
4.各类物品出入必须及时记帐,按季盘点,加强核对,做到帐上、帐表、帐物三相符。
5.加强仓库安全,库内备用专用防火设备和防盗警报设备。不准在库内吸烟烤火,下班前对门窗、电源,坚持先查后离岗,发现问题,及时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