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网站的管理与维护,充分发挥网站的作用,促进学校信息交流与沟通,提升学校形象,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 学校网站的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二条 学校设专职网站管理员,负责学校网站的信息收集汇总、日常管理与维护,负责网络版面调整、改换栏目设置。设置各部门的信息管理员,负责内容更新、新闻发布以及其他信息材料的管理、录入与发布。
第三条 学校信息中心负责网站防病毒、防黑客攻击以及为网站的正常运行日常维护提供技术支持与保障。
第三章 网站管理
第四条 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发布信息或更改网站页面版式及内容。
第五条 网站密码由学校网站管理员负责控制,不准向任何部门或个人泄漏。
第六条 任何人不得在学校网站上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损国家利益、违背社会公德的言论。
第四章 附则
第七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校长室。
第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常州市花园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