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后勤服务>>资产管理>>文章内容
花园中学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发布时间:2017-05-18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冯政宇

为加强对学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做好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理工作,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具体突发事件,保障我校全体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师生、学校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的安全和稳定,根据有关制度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校园内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的人为的或不可预测的重大安全事件。

一、组织与指挥

1.学校成立校园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相关分管部门,年级组,教研组,班主任,以及因果责任人等主要负责人组成,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长为副组长。

花园中学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长:张萍

副组长:丁连伟、卞雁翎、李兵

联系人:冯政宇

成员:  凌富艳  徐爱国 李小静  刘建昌   冯政宇  陶诚

2.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突发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应当根据“生命第一,安全第一”的原则开展各项工作,学校各有关部门或个人各自在自己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切实履行各自职责。领导小组各成员间必须保证通信畅通。学校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服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为处理突发事件作出的决定和要求。突发事件涉及的有关人员,对主管部门和有关机构的查询,检验,调查取证及采取的措施,应当予以配合。对于校园发生的突发事件,学校将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并按工作程序向有关部门汇报。

二、校园突发事件的范围

1.突发安全事件,涉及到学生,教职员工的严重暴力案件,包括聚众斗殴(包括涉及到社会青年的),学生出走,学生意外伤害等治安事件,火灾,中毒,有因果关系的交通事故等。

2.在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中突发的事件或家长教育不当,导致发生在校园的突发事件。

3.因学校设施不当(没有预见到的)造成的突发事件。

4.因学生个人违反活动要求或心理疾病、成绩、贫困、感情因素发生的突发事件。

5.传染性疾病暴发、流行突发事件。

6.其它不能遇见的对师生的伤害突发紧急事件。

三、突发事件的处置程序

1.及时报告。上述突发性事件发生后,在场的教职工,知情同学要第一时间将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危害程度等情况向学校相关部门汇报,学校安全保卫领导小组和部门负责人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现场的处置工作,并及时向校长室汇报。对于重大的暴力伤害事件,在现场的教职工要敢于见义勇为,学生要学会必要的防范技能和紧急避险,并能立即报警。

2.先期处理。在现场的教师、管理人员必须做好突发事件的稳定和先期处理工作,对于出现危急情况,应立即拨打110120报警和急救电话并同时向校长报告事件的处理情况,学校校医要及时到场采取科学的治疗措施。对于无法判断伤情的,要等待救援。对于出现开放性伤口,骨折等情况的,需立即送市一院、二院就诊,或按家长的意见送到所指医院就诊。

3.调查取证。当突发事件发生后,在保护现场,救治伤员的同时,应抓紧进行现场取证,获取人证、物证的第一手材料,了解事件的真实情况,为查清突发事件的原因和经过提供依据。

4.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事件性质,应及时与涉及事件的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在适当条件下,告知事件原因,处理结果,或者联系家长进行救治。同时要做好家长的接待和安抚工作,共同协商解决问题。

5.突发事件向外发布,需要经校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同意,在确定性质的基础上以集体形式发布,不得主观臆测,夸大其词,或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鉴定核实后作出决定。任何人不得瞒报,谎报突发事件。

四、突发事件的责任认定

1.根据《校园伤害事故》等有关文件,按突发事件发生的因果关系进行学生、第一责任人和学校所应承担的责任认定。在责任认定的时候,要以事实为依据,通过协商,最后形成各方认可的责任处理意见。

2.对于突发事件产生的费用(包括后续可能产生的费用),根据责任处理意见,由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与学生家长协商解决,突发事件各方承担相应经济责任。

3.对于学校责任人的处理。

经突发事件处理后的责任认定,视对突发事件的责任分担,对有关责任人,按学校规定处理。因责任人的失职行为造成的突发事件所引起的费用,责任人要承担相应的部分费用。

突发事件中的责任人被确定要负重大责任的,学校将在年度考核、奖励、岗位聘用等方面按相应规定予以处理。

对发生突发事件未妥善处理好的班级,取消班级的评优资格。

4.未尽事宜,视当时情况由校领导小组做出处理决定。

 

 

                                                常州市花园中学

O一六年九月

 

附件

    关闭窗口
    打印文档

    主办单位:常州市花园中学 苏ICP备05086717号-1
    地址:常州市钟楼区花园新村4号 邮编:213016
    技术支持: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常州万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访问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