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花园中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堂是提供群体就餐的场所,供应食品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关系到用餐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单位的稳定,必要的管理措施可以保证用餐人员的饮食安全;因此,应把食品安全工作视为管理工作中最重要的环节来抓,建立相应的食品安全预防机制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来保证食品质量的安全性要求。食品安全管理涉及到卫生管理和食品管理两个方面。
一、食品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以下标准要求:
1.具有与生产经营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3.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5.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
6.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7.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
8.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9.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10.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11.执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厨房卫生管理要求
厨房中的各种食品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都很容易腐败变质,并且每天还要产生大量垃圾和残汤剩饭,管理不善,将会成为细菌大量孳生的场所。作为厨房管理人员应从食品卫生、餐具卫生、环境卫生、个人卫生等方面,依据我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来制定具体要求,形成严格的卫生管理制度,并与厨房工作紧密联系,常抓不懈地落实到保证食品安全工作之中。厨房卫生具体要求如下:
1.厨房卫生标准要求
(1)食品生熟分开,切配生熟食品必须双刀、双砧板、双抹布,分开操作;
(2)厨房区域地面无积水、无油腻、无杂物,保持干燥;
(3)厨房屋顶天花板、墙壁无吊灰,无污斑。
(4)炉灶、冰箱、厨柜、货柜、工作台以及其他机械设备保持清洁明亮。
(5)切配、烹调用具保持干燥,砧板、木案工作台显现本色。
(6)厨房无苍蝇、蚂蚁、蟑螂、老鼠;
(7)每天至少煮一次抹布,并洗净晾开;炉灶调料罐每天换洗一次;
(8)职工衣着必须挺括、整齐、无黑斑、无油迹,一周内工作衣、裤至少更换二次;
(9)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2.食品加工人员卫生要求:
(1)食品操作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2)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食品工作;
(3)定期组织食品加工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操作技能培训;
(4)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都应用流动清水洗手;
(6)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
(7)不得有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
(8)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9)服务人员应当穿着整洁的工作服,厨房操作人员应当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应梳理整齐并置于帽内。
3.凉菜制作卫生要求:
(1)冷菜间的生产、保藏必须做到专人、专室、专工具、专消毒,单独冷藏。非凉菜间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凉菜间;
(2)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洗手、消毒规定,洗涤后用75%浓度的酒精棉球消毒。操作中接触生的原料后,在切制冷荤熟食、凉菜前必须再次消毒;
(3)冷荤制作、保存都要严格做到生熟食品分开,生熟工具(刀、砧、盆、冰箱等)严禁混用,避免交叉污染;
(4)加工凉菜的工用具、容器必须专用,用前必须消毒,用后必须洗净并保持清洁;
(5)供加工凉菜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必须干净卫生,未经清洗处理的,不得带入凉菜间;
(6)制作肉类、水产品类凉菜的原料,应尽量当餐用完,剩余尚需使用的必须存放于专用冰箱内冷藏或冷冻,冷荤熟食在低温处存放超过24小时要回锅加热;
(7)冷菜间紫外线消毒灯要定时开关,进行消毒杀菌;
(8)保持冰箱内整洁,并定期进行洗刷、消毒。
4.食品粗加工、切配卫生要求:
(1)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2)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应分池清洗,水产品宜在专用水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
(3)易腐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4)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根据性质分类存放;
(5)切配好的食品应按照加工操作规程,在规定时间内使用;
(6)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接触地面,防止造成食品污染;
(7)加工用容器、工具应符合卫生要求,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应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志。
5.食品烹调加工卫生要求:
(1)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
(2)不得将售后回收食品,经烹调加工后再次供应;
(3)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80℃;
(4)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
(5)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冷却后冷藏;
(6)使用食品添加剂应当按照国家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使用。
6.面点制作卫生要求:
(1)工作前需先消毒工作台和工具,工作后将各种用具洗净消毒;
(2)严格检查所用原料,不得使用不合标准的原料;
(3)蒸箱、烤箱、蒸锅、和面机等使用前应干净卫生,用后及时洗擦干净,用纱布盖好,并定期拆洗;
(4)盛装米饭、点心等食品的笼屉、筐箩、食品盖布等,使用后要用热碱水洗净,盖布、纱布要标明专用,里外面分开;
(5)面杖、馅挑、刀具、模具、容器等用后洗净,定位存放,保持清洁;
(6)未用完的面点馅料、半成品点心,应在冷柜内存放,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
(7)面点、糕点、米饭等熟食品需凉透后放入专柜保存,食用前必须加热蒸煮透彻,如有异味不得食用;
(8)使用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不得超标准使用。
7.食品再加热卫生要求:
(1)食品无适当保存条件,温度低于60℃、高于10℃,存放时间超过2小时的熟食品,需再次利用时应充分加热,加热前应确认食品未变质;
(2)冷冻食品应彻底解冻,经充分加热后方可食用。加热的中心温度应高于80℃,未经加热的食品不得食用;
(3)凡隔餐、隔夜的熟制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必须充分再加热后方可食用。
8.备餐及供餐卫生要求:
(1)备餐操作前,工作人员应清洗、消毒手部;
(2)操作人员应认真检查待供应食品,发现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供应;
(3)供餐时,操作人员必须戴口罩、一次性卫生手套,检查餐具、用具等是否卫生,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4)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较长时间存放的食品,应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9.餐用具卫生要求:
(1)食品餐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当安全、无害,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保持清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用具不得使用;
(2)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3)食品餐用具要定期清洗、消毒(餐具每餐清洗、消毒),洗涤餐用具必须有专用(洗碗机)水池,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他水池混用;
(4)洗涤、消毒餐用具所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和使用要求;
(5)消毒后的餐用具,必须贮存在餐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用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用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
(6)食品冷藏、冷冻工具,应定期保洁、洗刷、消毒,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7)食品餐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
(8)食品餐用具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餐用具及时更换。
10.厨房卫生检查要求:
(1)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全面检查、抽查与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2)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营业中进行卫生巡查,检查是否有违反卫生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
三、厨房食品管理规范
食品安全是指食物有损于消费者健康的急性或慢性危害。食品安全问题没有协商的余地,单位饮食工作任务是保证职工饮食安全,体现服务育人职能,维护单位稳定发展。因食品安全方面引起的中毒在我国单位每年都有发生。加强单位食品安全管理,预防单位食物中毒事故发生,保证职工饮食健康和生命安全,成为食堂管理的重要工作。因此,厨房应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切实做好食品安全工作,防止各类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一)食品进货查验管理
1.每次购入食品,应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2.采用账簿登记、单据粘贴建档等多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食品进货台账应当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为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3.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查阅进货台账,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进货台账中作出醒目标注;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的食品,应当立即上报处理,并在进货台账中如实记录。
(二)食堂食品仓库管理
1.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不得与刹虫剂、洗涤用品、杂物等混放;
2.食品仓库实行专用,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并运转正常;
3.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4.贮存散装食品,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商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虫蛀,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6.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7.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三)厨房预防食物中毒措施
1.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规定要求,根据岗位责任制搞好环境和个人卫生;
2.彻底消灭厨房、仓库和配菜间等处的老鼠、蟑螂、苍蝇和蚊子;
3.严禁采购加工变质、腐败、霉烂的肉类、奶类、水产品、蔬菜等食品原料,禁止家禽类活物进入厨房;
4.易腐食品应低温冷藏,隔夜剩饭菜妥善保存,不宜再用的作废弃处理;
5.凡患有皮肤病、化浓性创伤、上呼吸道炎症、口腔疾病的职工,应禁止从事食品加工和食品供应工作;
6.把好食品采购、验收关,防止有毒动植物(毒死病死动物、不新鲜的青皮鱼、毒蘑菇、发芽土豆等)进入厨房,防止误食或加工不当而引起食物中毒;
7.夏季使用绿叶蔬菜、瓜果等,应流水浸泡或实验室残留农药检验,防止食品出售后造成残留农药的中毒事件;
8.不用劣质陶釉、粗劣搪瓷器皿和镀锌器皿盛放、煮制、加工酸性食物等,以防止化学性食物中毒;
9.厨房中的非食用或非直接食用品,如白碱、小苏打、明矾、硫磺、去污粉、清洁剂、消毒剂、发色剂、着色剂等,应分类专柜贮藏,标识清楚,专人保管,禁止与其它物品混放,特别是食品原料混放;
10.所有剧毒品(包括刹虫剂)禁止进入食品仓库和厨房操作场所;
11.一旦发生中毒事故,应保持现场原有状态,防止当事人擅自毁掉可疑食物,收集食品容器、砧板、半成品、原材料和采样留存食物,采集病人排泄物或呕吐物样品,及时送交卫生管理部门检验,查明原因;
12.陌生人或与餐厅工作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厨房操作场所,管理人员及时掌握职工工作表现和思想动态,以防人为造成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13.单位应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四)蔬菜残留农药清除方法
1.清水浸泡洗涤法
主要用于叶类蔬菜,如菠菜、生菜、小白菜等,一般先用清水冲洗掉表面污物,剔除可见的污渍部分,然后用清水溢过蔬菜部分5厘米左右,流动水浸泡应不少于30分钟。可以除去15%~60%的农药残留。
2.碱水浸泡洗涤法
大多数有机磷类杀虫剂在碱性环境下,可迅速分解。一般在500毫升清水中加入食用碱5~10克配制成碱水,将初步冲洗后的水果、蔬菜置入碱水中,根据蔬菜量的多少配足碱水,浸泡5~15分钟后用清水冲洗,并重复洗涤3次左右为好。
3.烹调加热法
高温加热可使残留农药分解,开水烫或油炒等。一些耐热的蔬菜,如菜花、豆角、青椒、芹菜等,洗干净后再用开水烫几分钟,可以使农药残留下降30%左右,再经高温加热,就可以清除蔬菜上90%的农药残留。
4.专用果蔬洗涤剂浸泡法
对于减少农药的附着更为有效,将果蔬洗涤剂按1:200的比例用水稀释后浸泡蔬菜,10~60分钟内农药残留量可减少50%~80%;然后,稍加搓洗,再用清水冲洗干净,可基本清除农药残留。
5.淘米水清洗法
使用前两次的淘米水,因为米的表面含钾,所以头两次的淘米水会呈现弱酸性,但是之后就开始转变为碱性了,而农药只有在酸性物质中才会失去一定的毒性。所以,淘米水可起到一定的清除蔬菜农药残留作用。
6.清洗去皮法
对于带皮的果蔬,清洗后,再将残留在果蔬表皮的农药用锐器削去外皮层,而食用安全的肉质部分。
四、厨房卫生操作规范
制定卫生操作规范,目的是提高职工在食品生产和卫生管理方面的意识,起到防患于未然的作用,达到应有的厨房卫生管理控制标准。
序号 |
操作要领 |
原因 |
正确做法 |
1 |
化冻食物不能再次冷冻 |
质量降低,细菌数增加 |
一次用掉或煮熟后再贮藏 |
2 |
对感官质量疑似的食物,不得出售 |
保护就餐者健康 |
对质量怀疑食品及原料应及时上报处理 |
3 |
水果或蔬菜未洗过不能生产出售,罐头熟食未清洁不能开启 |
避免污染 |
洗涤、清洗干净 |
4 |
设备、餐用具上不得有食物残留 |
避免污染 |
厨房设备用后要清洗干净,餐用具用前要检查是否卫生 |
5 |
不得使用有裂缝或缺口的餐具 |
细菌可在裂缝中生长 |
报废处理 |
6 |
职工不得使头发松散下来 |
头发落在食物里可造成污染 |
戴工作帽 |
7 |
不用手接触钱币 |
传播污染 |
要彻底洗手 |
8 |
不得对着食物打喷嚏、咳嗽 |
传播传染病 |
应避免,要么侧转身离开食物或就餐者,并要掩嘴 |
9 |
不要随地吐痰 |
传播传染病 |
吐入垃圾桶 |
10 |
厨房区域内不得吸烟 |
传播尼古丁毒素和疾病 |
休息时间在指定的地方吸烟,吸完后要彻底洗手 |
11 |
不要把围裙当毛巾用 |
洗干净的手易被脏围裙污染 |
使用干净毛巾 |
12 |
不要用脏手加工食物 |
避免污染 |
用洗手液清洗,毛巾擦干 |
13 |
不要用手接触或取食物 |
由皮肤传播传染病源 |
使用合适的器具辅助工作 |
14 |
不要穿脏工作服工作 |
脏衣物隐藏传染病源 |
穿干净的工作服和围裙 |
15 |
工作时不戴首饰 |
防止细菌污染 |
不戴外露的首饰 |
16 |
避免不洗澡就工作 |
防止细菌污染 |
每天洗澡并使用除臭剂 |
17 |
不得用同一把刀和砧板切肉后又切蔬菜 |
易传播沙门氏菌和其他细菌 |
刀、砧板要分开或用后要清洗消毒 |
18 |
职工不要带病或带着外伤工作 |
增加疾病传播机会 |
告知情况、安排休假 |
19 |
健康证已失效者不应上班 |
预防传染性疾病、结核病和性病的传播污染食物 |
及时体检取得健康证 |
20 |
不得在洗涤食物的水池里洗手 |
污染食物 |
使用指定的洗手池 |
21 |
不得用手指沾食物尝味 |
食物被唾液污染 |
用匙品尝,并只能使用一次 |
22 |
不要把食物放在敞开的容器里 |
增加污染机会 |
容器加盖或纱布覆盖 |
23 |
不要将食物与垃圾同放一处 |
增加污染机会 |
分别放在各自合适的位置 |
常州市花园中学
2017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