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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省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办学标准有关指标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8-22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徐爱国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初中: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现代化建设,全面提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省教育厅于2012年制定了《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办学标准》(见附件一)。为进一步了解各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示范区创建情况,我局拟对现代化办学标准中部分指标进行调查摸底(见附件二),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所辖义务教育学校的填报工作,并于2013年9月15日前汇总上报我局。各局属初中校请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附表,于9月12日前上报。

联系人:耿一波;联系电话:85681329;E-mail:jujc@{域名已经过期}


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办学标准调查表.xls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办学标准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35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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