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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开展“四好少年”我先行暨“优秀少年争戴‘四好少年’奖章”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5-06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陶诚

局属各学校少先队大队部:

    为进一步深化争当“四好少年”活动,结合创先争优,促进全市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根据常州市少工委《关于开展“四好少年”我先行暨“万名少年争戴‘四好少年’奖章”活动的通知》(常少发20112号)文件精神,经教育局团工委、少工委研究,就局属学校开展“四好少年”我先行暨“优秀少年争戴‘四好少年’奖章”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四好少年”我先行

二、活动内容与方法

(一)评选条件

全市少先队员努力争当四好少年,在热爱祖国、理想远大,勤奋学习、追求上进,品德优良、团结友爱,体魄强健、活泼开朗等某一方面、某一小项或者各方面都取得明显进步和突出成绩的少先队员均可以参加评选。

(二)评选办法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推荐、展示、评议等环节,推选95名江苏省四好少年950名常州市四好少年,评选1900名常州市局属学校四好少年

1.“我的进步我来讲——我的成长故事交流展示活动。局属学校少先队员围绕四好少年某一方面或综合性要求,讲述自己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少先队活动,努力成长进步的精彩故事。利用晨会、队会以及课余时间等,通过面对面等途径或利用红领巾广播站、电视台、主题队会等阵地交流展示自己成长进步的真实感受和显著收获,并接受队员的民主评议和推选。活动不设门槛,鼓励人人参与,以雏鹰奖章作为激励手段,为每个少先队员提供平等的展示和竞争机会。

2.“我的同伴我来夸——身边四好少年事迹互评活动。在开展我的进步我来讲——我的成长故事交流展示活动之后,学校少先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我的同伴我来夸——身边四好少年事迹互评活动,鼓励老师(少先队辅导员)、家长和社会广泛参与,以各种方式评议和推荐身边的好少年。通过共同参与展评活动,推出更多的好少年典型,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评价体系。

3.“‘四好少年奖章我来争——申报参评。局属学校少先队员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意愿,可以申报某一方面的好少年奖章或综合性的四好少年奖章,可以申报省级、常州市级或局属奖章。申报时,由各学校少先队大队部根据名额分配择优推荐,并按要求填写推荐表和汇总表(汇总表同时报电子版),经学校审核盖章后于59报送二实小,地址:翠竹新村11号;工作QQ330620583;联系人:郦少春。

(三)申报材料

参加省、常州市级评选的候选人材料应包括:①加盖公章的推荐表;②候选人展评活动情况材料(含照片等);③其他能证明候选人在争当“四好少年”活动中取得明显进步和突出成绩的文字、图片等材料及物化成果等。

参加局属评选的候选人材料,提供盖公章的推荐表即可因时间比较紧张,请各校先完成报送省、市的材料,局属的推报工作可以延迟到520)。

三、活动要求

本次展评活动是贯彻落实第六次全国少代会精神,实现少先队根本任务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和改进少年儿童思想道德建设,推动全市少先队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五比五看活动的重要载体。各少先队大队部要把此项活动当成加强组织教育和基础建设、推动争当四好少年工作的重要契机,突出活动的广泛性和普遍性,按照活动覆盖全体少年儿童的要求,力争本次活动覆盖到所有学校、所有中队、所有少先队员。

各基层少先队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广泛发动,积极引导。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学校红领巾广播站(电视台)、校园网站、橱窗、小报等校内媒介,以适当形式开展本地区四好少年评选活动,在少先队员中掀起争当四好少年,携手共同成长的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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