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项目的分配名额和基本条件
一、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章”个人1名(其类别为科教人员),江苏省“工人先锋号”班组1个,此两项在常高校、局属单位均可推荐
推荐评选条件是: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高举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并于近年来获得过市级(原则上为市劳动模范、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和市“工人先锋号”班组)或省有关部门表彰,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先进个人和班组:
(一)在加快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在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在提高文化软实力,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四)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在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积极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六)在国家和省重点工程建设或完成重大科研项目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七)在其他各个行业各个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常州市“五一劳动奖状”
名额3个单位(在常高校1个单位,局属单位2个单位)
推荐评选条件是:
(一)忠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在经济社会建设中,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居本地区或本行业领先水平,节能减排,注重保护生态环境;
(三)领导班子团结务实、开拓进取、廉洁奉公、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在推进各项工作中有突出业绩;
(四)诚实守信,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好企事业,在坚持和完善职工民主管理,推进集体合同与劳动工资集体协商等制度方面成绩突出;
(五)在推进自主创新、技术进步、科学管理,大力提高职工素质,安全生产等方面成绩显著。
三、常州市“五一劳动奖章”
名额3名个人(在常高校1名,局属单位2名,其类别为科教人员)
热爱祖国、热爱本职、开拓创新、诚实劳动,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在企事业改革和发展、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
(二)在实施“转型升级、创新驱动”战略和推进技术进步中做出突出成绩的;
(三)在劳动竞赛、技能比武、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发明创造、技术协作、促进经济发展中做出突出成绩的;
(四)在节约资源、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
(五)在保卫国家和人民利益、维护社会安全和增进民族团结、维护国家尊严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六)在勤政廉洁、为民做好事、实事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
(七)在其他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
市“五一劳动奖章”推荐对象,应从系统先进以上中评选产生。
四、常州市“工人先锋号”
名额5个班组(在常高校2个,局属单位3个)
推荐评选条件:
(一)具有一流素质。坚持以科学理论为指导,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注重加强思想作风和业务素质建设,具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意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优良的技能水平。
(二)创造一流的工作。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工作深入扎实,管理科学民主,具有牢固的科技创新意识和节能减排意识,在工作经验、工作效率、管理水平和创新能力等方面居同行业领先水平。
(三)提供一流服务。坚持文明、优质、诚信的服务理念,积极开展服务创新、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努力为客户提供热情周到、高效规范的服务,社会满意度和公众认可度高,在服务技能和服务质量等方面居同行业领先水平。
(四)取得一流成绩。坚持开展各项创先争优活动,工作业绩突出,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无重大安全事故,在发展先进生产力、促进社会进步、服务人民群众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五)建设一流团队。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具有积极进取、奋勇争先,团结协作、和谐共进的团队精神,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团队凝聚力强、影响力大、职工信赖、公众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