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花园中学业余团校学员顺利完成学习任务,使共青团员的教育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特制订本规定。
1、学员必须按时上课,有事、有病必须请假,不得随便迟到、早退、旷课,凡是出现无故旷课情况的学员不能按期结业。
2、学员上课必须认真听讲,做好课堂笔记和自学笔记,课后要及时复习巩固所学理论知识。
3、理论学习结束后,团委将组织考试,在考试过程中要求专人监考,指派的监考人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考试合格者的名单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4、认真参与综合实践活动,及时上交活动照片和文字材料。凡是不能按照综合实践活动要求完成任务的学员不能按期结业。
5、培训结束后,团委将推荐3—5名优秀学员开展全校交流、学习、总结表彰。
共青团花园中学委员会
201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