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宪法精神,做合格公民
老师们、同学们:早上好!
今天是星期一,我国每个中小学都要在周一早晨举行升旗仪式,高唱《义勇军进行曲》,因为这是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规定的。同学们每天从周一到周五来学校接受教育,不能想来就来,不想来就不来,这也是由我国的《义务教育法》规定的,更准确地说是由宪法规定的。
任何一个现代化的国家都非常重视宪法的制定与修改,因为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国家最重要最根本的问题。宪法也叫母法,因为其它所有的法律都必须依据宪法制定,不能与宪法相违背。每一个公民的行为都必须遵守宪法,不能随心所欲。
我国现行的宪法是 1982年12月4日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实施,为了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每年12月4日成为全国法制宣传日,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强调要加强宪法实施。为此,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决定将 12月4日 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今年的法制宣传日主题就是: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有的同学可能会说,我还小,法律离我太遥远了。我想告诉你们的是,未来的中国将是一个法制更加完备的社会,每一个公民只有具备较高的法律素质,才能更好的适应社会。多年来我校进行公民教育,就是要增强每一位学生的权利义务意识,自觉遵纪守法应该是每一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要尊重维护每一个人的合法权益、不损害他人的合法权利,这与我国宪法的宗旨是完全吻合的。
因此,我给同学们提出三点建议:
一要学法。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呈上升趋势,其重要原就因是一些未成年人没有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不知法、不懂法。我们只有学习了法制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的,什么是违法的,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
二要守法。我们常常讲要遵纪守法,可见,遵纪是守法的基础,作为学生首先要遵守学校的校纪校规。我们每天进出学校,有的家长和学生却罔顾学校规定,无视他人的学校的安全教育规定,成为遵纪守法的反面典型。“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我们要从遵守校纪校规,从一名合格的学生做起,树立正确的公民意识和规则意识,长大后才能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合格公民。
三要用法。法律也是保护自己的有力武器,一些青少年伤害事故正是因为他们缺乏安全防范意识和社会实践经验造成的,我们不仅要依靠社会、学校、家长的保护,更重要的是要树立自我保护意识,不仅要遵纪守法,尊重和关怀他人的生命安全,更要提高处理各种异常突发情况或危险的自我保护和防范能力,确保自己的健康安全。
法制教育不仅影响着我们的现在,更影响着我们未来的人生道路。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做一名学法、守法、守纪的合格的学生,安全、健康、快乐度过每一天!同时做一个法律宣传员,将我们学到的法律知识及时告诉你的家人和朋友,为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而努力。
今天,我还要告诉大家一个喜讯,就在上周,我们学校的整体改建施工已经正式启动,这是我们花中发展历史上的一件大事,每一位师生都是学校二次创业发展的参与者和见证者,我们憧憬着新学校落成的那一天,更要脚踏实地过好当下的每一天,让我们齐心协力,为创造一个更加平安、健康、阳光的学校环境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