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素养
常州市钟楼区检察院 路俊琦
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上午好!
首先进行一下自我介绍,我叫路俊琦,在钟楼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工作,是我院未检工作、也就是青少年维权工作的专业团队---“路俊琦工作室”的一名成员。我到花园中学进行法制教育多次,但在这样一个特殊的日子---第21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对同学们进行安全提醒更有必要。
我们的每一位学生,恰如这早晨八九点钟的太阳朝气蓬勃。但,我们知道中小学生缺乏安全保护意识所引发的伤害,如今呈上升趋势,成为造成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原因。来自权威部门的资料显示,我国如今每年有50余万人次学生遭受意外伤害,从教育部门的统计来看,我国中小学生每年非正常死亡人数都在1万人以上。
2016年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的主题是“强化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素养”。作为未成年学生,除了要注意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用电安全等与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安全事项外,我重点讲一下网络安全问题。
我重点讲一下网络安全:
“如果你爱你的孩子,那就让他上网去,因为那里是天堂;如果你恨你的孩子,那就也让他上网去,因为那里是地狱。”这就是网上流行的一句“至理名言”,它真正道出了网络“双刃”的两面性。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共有网民5.64亿人,其中1600多万未成年人有网瘾。近年来,未成年人涉网犯罪问题日益突出,仅我院办理的未成年人案件,与网络、网吧有直接关联的犯罪占竟四成左右,主要是为了获取上网费用实施盗窃、抢劫等侵财型犯罪,也有受网络游戏诱惑而实施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等暴力犯罪,及以“网络结社”形式实施共同犯罪等。这些涉案未成年人供述自己曾长期滞留网吧、夜不归宿,并反映部分网吧并未按规定实施实名登记制度等。如未成年人顾某、刘某等六人抢劫、盗窃案,他们六人长期混迹我市某些网吧,常常夜不归宿,当他们在缺乏网资和生活来源时,就进行了1次共同抢劫和7次共同盗窃,劫得人民币600元、窃取物品共计价值人民币18000余元。
网络安全你我知
网络聊天来搭讪,是非好坏要分辨;
网络钓鱼陷阱多,中奖汇款皆是骗。
上网环境很重要,免费网络不可靠;
网名密码要分开,个人信息不外告。
网上也会有风浪,黑客袭击要谨防;
网络公约心中记,莫把安全丢一旁。
刚刚结束的两会中,就有很多涉及未成年人安全保护的内容,如:
对校园暴力行为的关注与预防,要遏制“校园暴力”;
针对青少年犯罪低龄化、暴力化现象,要惩治未成年人实施的严重刑事犯罪,同时教育挽救未成年人;
深化送法进校园;
加强对妇女儿童、残疾人、农民工的保护等等。
结合两会精神,我简要讲一下“校园暴力”问题:
近年来,发生在校园内及校园周边的“校园暴力”案件不断发生,以大欺小、以强凌弱的行为在校园里时有发生,从索要学习文具,索要好吃的,好玩的东西,到向低年级的同学要钱,当遭到反抗时,还会进行辱骂,甚至是拳脚相加,如果这种行为不及时矫正,就很有可能发展成为抢劫犯罪。记得曾办理过一起我市某中学辍学未成年人涛涛和小斌(均为化名)在校园附近的抢劫案,一月之内,在校门附近地段,两人连续对放学后的多名低年级学生进行抢劫,从强行索要到拳脚相向,抢劫次数高达十余次,金额最少的一次为三元硬币、最高的一次为264元。办案中,让我震惊的是涛涛和小斌对法律的无知。对“你知不知道这样的行为是抢劫?”的问题,小斌的回答是:“我不知道这就是抢劫,我以为只是平常的要要钱。”而涛涛的回答也如出一辙:“我不知道那叫抢劫,我以为抢劫是对不认识的人,要用刀才算抢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应自觉远离“吸烟、酗酒、流浪、沉迷网络以及赌博、吸毒、卖淫”等行为,还应远离“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
但是,我多年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发现,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并不是偶然的,所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前或多或少地出现“随意旷课和夜不归宿、以大欺小、强行索要,贪小便宜、顺手牵羊”等违法犯罪的前兆,希望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当然,学生安全注意事项还有很多,如游泳安全、伤情救护,火灾、地震中的逃生与自救等等,由于时间关系不能一一细讲,讲一下临危逃生基本原则
1.保持镇静,趋利避害。
2.学会自救、保护自己。
3.想方设法,不断求救。
4.记住四个电话:
“119”火警电话。
“110”报警电话。
“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
“120”急救电话。
注意:打电话不要慌张、语无伦次,必须要说清地点、相关情况,显著的特征。
今天由于时间关系,就讲这些,希望同学们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切实“强化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素养”,平安成长、快乐成长!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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