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党群工作>>工会活动>>文章内容
常州市花园中学教师礼仪规范
发布时间:2016-11-08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穆瀚均

教师不仅是科学知识的传播者,而且也是学生思想道德的教育者,教师在传播知识的同时,自己的言行举止,对学生起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因此,我们对全体教职工提出以下建议:

 

1. 男教师不留长发,女教师发色自然,不浓妆艳抹,不涂指甲油。

2. 衣着整洁、端庄大方,不穿过透、过短、过低或无袖的服装。

3. 佩戴饰物协调雅致,不奇形怪状,不夸张。

4. 校园内不穿拖鞋(包括夏天的皮凉拖鞋),不穿响底鞋。

5. 行走自然,挺胸收腹,充满自信与活力。

6. 与人交往言谈举止得体,气质儒雅,谦恭礼让,为人师表。

7. 校园内用普通话,多用礼貌用语:“请”、“谢谢”、“对不起”等,语气亲切。

8.接听外来电话时,可先说:“您好!请问您找谁?”。

9.尊重学生,不讽刺挖苦学生,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学生。

10.接待家长主动热情,微笑待人,彬彬有礼,上门家访要预约。

11.同事之间宽容大度,相互合作,见面主动打招呼,学生问候要热情回敬。 12.节约用水用电,文明就餐,不浪费饭菜,做学生的表率。

13.校内不吸烟,办公室内不喧哗,不吃零食,不上网聊天和玩游戏。

14.注意办公室环境卫生,物品摆放整齐,地面整洁,主动做好卫生值日工作。

15.升旗仪式及时到位,精神饱满,态度庄重,规范立正,高唱国歌。

16.参加会议或学习时,提前到达,主动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设置静音状态,严格自律,认真笔记,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不得随意离场。

17.课任老师要提前候课,不携带通讯工具进课堂,老师站着上课,不拖课。

18.进出校门非机动车下车推行,机动车减速慢行,严禁在校园内按喇叭。

 

常州市花园中学工会

附件

    关闭窗口
    打印文档

    主办单位:常州市花园中学 苏ICP备05086717号-1
    地址:常州市钟楼区花园新村4号 邮编:213016
    技术支持: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常州万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访问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