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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花园中学教科研专项奖励经费使用办法
发布时间:2011-04-12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刘建昌

常州市花园中学教科研专项奖励经费使用办法

一、为进一步增强教师科研意识,提高教科研能力,促进学校教科研工作上新台阶,进而培养起一支既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又有较强的实践能力的科研教师群体,学校特设立教科研奖励专项经费,奖励在教科研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教师。

    二、奖励范围及标准

1.课题研究奖励

教师积极参与新课程课题研究,取得优异成果的,由学校给予专项奖励。

校级课题:150200/

市级课题:200250/

省级以上课题:250400/

2.教育教学论文奖励

1)获奖:

市级一等奖:80/每篇

市级二等奖:60/每篇

市级三等奖:30/每篇

省级以上一等奖:100/每篇

省级以上二等奖:80/每篇

省级以上三等奖:60/每篇

2)发表:

校级刊物:10/每篇

市级刊物:30/每篇

省级以上刊物:50/每篇

注:⑴发表论文的刊物须在中国新闻出版总署中可以查到。

⑵个人参赛征文须经学校同意,参评费一律自付。

三、本办法经校教代会讨论通过并得到教育局批准后执行,学校原有相关奖

励内容自动失效,未涉及内容则按原办法执行。

 

                                                       OO八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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