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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常州市基础教育课程基地建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8-31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刘建昌

常教基〔2011〕15号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有关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大力推进学校办学模式和育人方式的多元化、个性化发展。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市教育局决定启动我市基础教育课程基地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基地建设的意义
  课程基地建设是加大基础教育投入、促进内涵发展的重要途径,是转变教学方式、提高教学效益的重要抓手,是推动学生全面发展、奠定终身学习基础的重要载体。
  课程基地是以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为目标,以转变课程内容的实施方式为重点,以创设新型学习环境为主线,促进学生在活动、实践、体验、探究中,提高学习效能、发掘潜能特长的综合性教学平台。建设课程基地旨在改变教学方式、促进有效学习、优化教学过程,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是转变人才培养方式的必要途径和有效措施。
  二、课程基地建设的主要目标任务
  “十二五”期间,全市中小学普遍启动课程基地建设。从今年开始,按学段支持中小学启动市级课程基地建设,原则上每个学科建立1-3个基地;到2015年,原则上每个学科建立3-6个基地。
  课程基地建设要体现先进理念和有效实践结合,坚持因材施教、学思结合、知行统一,在科学性、实效性、审美性上下功夫;体现破解难点与载体创新结合,紧扣教材建设、手段呈现、方法方式、制度建设和氛围营造等,形成开放、创新、互动的教学创新载体;体现先行先为与分享共享结合,市级课程基地要围绕解决做什么、怎么做的问题,先行试验、总结提升,通过多种形式建立共享平台;体现行政推动和学校主动结合,教育行政部门通过项目支撑、视导评估、政策支持等,推动课程基地建设,学校更要主动规划、联合开发、加快建设、创新发展。
  课程基地建设的主要任务包括:
  1.创设具有鲜明主题的教学环境。课程基地建设要围绕育人为本、多样发展、特色建设,形成充分展现创新理念、实践主题、时代特征、文化品位的教学环境,在创新创意、个性特点和文化氛围上下功夫。
  2.突出核心教学内容的模型建构。将课程内容特别是教学的重点、难点等核心内容,通过物质建构等方式,以直观体验、动态生成的形态呈现,增强学生对抽象教学内容的形象理解和现实感悟,加强学生对课程的体验,提高学习的主动性和学习效能。
  3.建设促进自主学习的互动平台。开发实验仪器、演示设备、活动器材以及其他物质载体,特别要高度重视信息技术的研发,运用新理念、新材料、新技术、新方法、新手段,倡导和鼓励师生共同开发建设高效、便捷、互动的教学辅助设施设备及教学空间,引导学生演示、验证、巩固和拓展学习内容。
  4.开发丰富而有特色的课程资源。要认真规划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的建设,不断挖掘课程资源,创新建设课程文化,努力提供丰富的学习素材和多样化的学习条件,为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提供个性化学习的选择和帮助,促进学生主动学习、自主学习、探究学习。
  5.形成教师专业成长的发展中心。课程基地建设立足于服务学生的发展、教师的发展和学校的发展。要通过教研组织建设在基地、教研活动开展在基地、教学科研研究在基地,大力提高教师课程实施水平,以名师支撑基地,以基地成长教师,以教师发展学生。
  三、课程基地建设的规划、申报和确定
  1.调研规划。课程基地建设是一项创造性工作,教师是课程基地建设的主要责任人。学校要组织教师反复讨论,积极参与课程基地规划的制定。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统筹领导,深入调研各校办学特色、学科优势,理清课程基地建设的基本思路和重点项目。在此基础上,制定创建课程基地建设五年规划,明确年度创建学校。
  2.申报条件。课程基地申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学校努力推进教学改革,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在区域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严格遵守“五严”规定,凡被省、市教育部门通报批评的学校,自通报之日起两年内不得申报;申报基地原则上要有一名特级教师,或特级教师后备人才,或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或常州市学科带头人组成的开拓创新、结构合理的教师团队;申报项目要得到学校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经费配套等方面的有力支持,确保基地建设按序按时落实到位。
  3.申报原则。申报项目要体现创意性、科学性、实践性、互动性、实用性和开放性。基地建设要充分体现学生主体,面向全体学生,充分体现现代科学知识、科学技术、科技手段和最新材料的运用,充分体现互动生成和参与体验的自主学习。项目要求高效、经济、实用,并不断丰富拓展;选址交通方便,并有持续发展的空间,逐步面向社会开放。
  4.申报类别。分单科性、多科性、综合性及其他等。由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办学特色、办学优势自主申报,兼顾和加强薄弱课程的建设。
  5.申报程序及材料
  (1)各辖市、区学校于9月10日前,填写《常州市基础教育课程基地建设申报表》(见附件1),向辖市、区教育部门提出申报。
  (2)各辖市、区教育部门根据各校上报材料,组织评议,严格把关,好中选优,确定推荐申报项目,于2011年9月30日前将各校申报表及辖市、区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稿报送常州市教育局基教处。
  局属学校于9月30日前直接向市教育局基教处提出申报。
  各地、各校同时报送电子稿。联系人:张林,联系电话:85681382,电子邮箱:jyszhl@{域名已经过期}
  6.评估命名
  (1)市教育局于10 月 30 日前,评审初步确定全市课程基地立项名单,并在常州教育网上公示。一年后,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立项的课程基地进行评估。评估采用材料评审、现场答辩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课程基地的工作开展、初步成效、经费配套等情况,并正式命名通过评估的课程基地。
  (2)正式命名后的课程基地,以三年为一个建设周期。市教育局每年开展一次评估(可与其它评估、验收、检查结合进行),并根据评估结果对课程基地进行奖励和支持。
  四、保障措施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课程基地建设作为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工作,引导课程基地领导和教师深入领会课程基地建设的意义,明确课程基地建设的目标任务,提升设计水平和能力,扎实推进课程基地建设。
  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课程基地建设的检查、指导和评估制度。组建各课程基地建设的指导小组,经常深入课程基地指导工作,定期考核课程基地工作,查阅常规活动记录、管理过程资料,组织相关学科教师、学生的问卷调查和访谈活动。
  市教育局对课程基地给予一定资金支持,学校及其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分别按1—3倍的比例配套,并按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3.各级教研室要加强研究与指导,并与课程基地建立良好的沟通、协作机制,组织教科研人员帮助课程基地制定发展规划,高质量实施和开发课程,提炼和适度推介课程实施经验。
  4.课程基地要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机制。校长要亲自抓课程基地建设,对本校的课程基地建设给予支持和引导。课程基地要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引领、带动和示范作用。市学科带头人等骨干教师要增强课程改革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勇于探索,勤于实践,改革创新。
  附件1:《常州市基础教育课程基地建设申报表》
  附件2:辖市、区汇总表

                            二○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主题词:基础教育  课程基地  建设  通知
  常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5月18日印发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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