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的关于做好优秀党建品牌评选和品牌创建活通知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党委(党工委),局属各单位党组织:
为持续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固化创先争优活动成果。经研究,决定在今年“七一”前夕,命名、表彰一批优秀党建品牌和党建品牌创建活动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所属单位党组织。
二、推荐条件
(一)优秀党建品牌:
1.具有鲜明的党建特色,能充分体现党建工作的本质特点和核心要求;
2.具有能够体现本单位特色的党建品牌名称和形象标识,名称朗朗上口、便于记忆,形象标识便于识别、寓意深刻;
3.具有丰富的时代内涵和鲜明的时代特征,充分体现单位党建特色;
4.具备自我完善机制,有持久的生命力和先进性;
5.具有广泛的知名度、美誉度、信任度,能够得到党员群众的充分认可;
(二)常州教育党建品牌创建活动先进个人:
1.积极参与和推进本单位党建品牌建设,在本单位党建品牌建设中发挥作用明显;
2.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强,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
3.爱岗敬业,有较强的宣传教育和组织协调能力,切实为基层和广大师生办好事实事,从事党务工作满两年;
4.求真务实,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得到广大党员和师生的公认;
三、推荐要求
1.优秀党建品牌:各单位党组织根据《关于做好党建品牌评比命名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做好推荐工作。
2. 常州教育党建品牌创建活动先进个人: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党委(党工委)推荐3-5名人选。局属单位每个单位推荐1名。由市委教育工委组织评审后择优确定最终表彰人员。
四、材料上报
1.优秀党建品牌的相关材料上报以《关于做好党建品牌评比命名工作的通知》要求的标准、时限为准。
2. 常州教育党建品牌创建活动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1)及常州教育党建品牌创建活动先进个人汇总表(附件2)请于
联系人:王景良,电话:85681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