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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2-31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颜小虎

局属各单位党组织:

  2012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大力弘扬清风正气,坚决制止和纠正奢侈浪费行为,切实防止“节日病”的发生和蔓延,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营造文明节俭、廉洁祥和的节日氛围,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现对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性,紧密结合传统节日的特点,利用元旦、春节有利时机,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勤俭节约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廉洁从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要结合两高院下发的《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通过正反两方面典型的学习宣传、警示教育,广泛深入宣传中央、省、市、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营造廉洁过节的舆论氛围,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弘扬新风正气,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反对奢靡之风、浮躁之风、贪占之风、跑要之风;深入推进“廉洁文化进学校”活动,寓教于乐,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以浪费为耻的良好氛围,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二、增强自律意识,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保持艰苦奋斗的本色,做廉洁自律的表率,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局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抵制和坚决反对各种不良风气。今年两节期间,特别重申:严禁违规收受现金、购物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严禁用公款相互宴请、相互走访和工作日午间饮酒;严禁参与用公款支付的各种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公车外出旅游探亲及酒后驾车;严禁违反规定,巧立名目滥发奖金、补贴和实物;严禁借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严禁党员干部参与赌博和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三、关心群众生活,着力解决困难师生的实际问题

  各单位和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全心全意为教职工谋利益,坚决防止损害教职工利益行为的发生。各单位要本着节俭的原则,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各项工作,不搞没有实效的各类节庆活动,把主要时间和精力用在关心困难教职工、困难学生生活上,深入困难师生家庭,组织走访慰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真心帮助师生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师生员工快乐平安过节。要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信访工作,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方案,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四、加强领导,严明纪律,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行为

  市纪委在两节期间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明查暗访,希望局属各单位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宣传教育,注重预防,严格制度,严明纪律;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将严肃查处,对严重违反规定的,将依纪依法严肃查办,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领导责任。希望每位领导干部带头模范遵守中央、省、市、局有关规定,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切实做好自查自纠和廉洁自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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