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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10-28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校办公室

常州市教育局

深化消防安全“五项”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的实施方案

 

为深化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全面消除火灾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根据《常州市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市教育局决定自20119262012229,在全市学校组织开展“清剿火患”战役。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成立“清剿火患”战役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督查全市学校火灾隐患清剿工作。

  长:梅向东

副组长:严维铭

  员:汪天立、纪忠、戚宝华、张健、黄屹、严东明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办公室,由严维铭兼任办公室主任,朱知云任副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工作目标

深入学校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全面、准确、细致地掌握学校消防安全状况,彻底消除校园火灾隐患,杜绝发生重特大火灾,不发生较大以上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三、重点内容

1.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制定、工作部署等工作开展情况。

2.学校消防安全制度的健全和落实情况,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3.学校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制定情况,是否结合本校实际,做到一校一预案,并举行针对性的演练。

4.学校宿舍、食堂、教学楼、实验室和图书室等建筑物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建筑物的消防栓、灭火器、电气线路等设施的配备和维护情况。

5.学校消防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宽度及火灾事故应急照明装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消防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及宿舍房间外窗设置是否影响消防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

6.学校实验室安全情况,重点检查实验室内危险化学品的储藏、使用、登记等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宿舍区域内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明火和大功率用电设备情况。

7.校园内外是否有违法乱搭乱建棚、房等违章建筑,影响师生逃生和灭火的情况。

8.校园内外是否有影响消防车通行或正常工作的障碍物。

9.学校在节日、活动等场合是否存在违规使用烟花、爆竹。

10.在学校师生中是否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火灾逃生、灭火演练和“小手牵大手”活动。

四、时间安排

1. 动员部署阶段(9261028)。各地、各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成立领导机构,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动员部署。    

2. 清剿火患阶段(20111029201226 )。各地要深入所属学校检查指导,做到不漏一校。各校要开展全面细致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报上级清剿火患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帮助解决。  

3. 总结验收阶段(2012272012229)。各地要对所属学校开展情况进行验收、总结,书面总结材料各地于2012220前,局属学校于2012215前,用电子邮件形式报市教育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教育局将对局属学校进行督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1.各地、各校领导要高度重视清剿火患工作,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杜绝应付、走过场的想法和做法,切实将整治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2.各学校要积极利用主题班会、广播、板报、宣传标语等形式,开展贴近实际、贴近师生、贴近生活、富有实效的消防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师生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师生火灾处置和逃生能力。学校还要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在广大学生家长中普及消防知识。

3.各学校要层层分解责任,将排查火灾隐患的任务落实到人,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当场整改;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落实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

4.市教育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学校清剿火患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学校将进行通报批评,对发生较大伤亡以上火灾事故的,将实行责任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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