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教育工会,在常高校、行业学校、局属学校及工会:
近年来,我市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通过“以老带新,师徒结对,共同提高”的方式,广泛开展了“青蓝工程”建设,一大批青年教师在老教师的热心帮助和悉心指导下脱颖而出,成为我市教育战线上的青年骨干。为进一步推动 “青蓝工程”活动深入持久开展,促进全市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经研究,今年拟评选一批常州市教育系统“师徒结对工作先进学校”和“优秀师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师徒结对工作先进学校”: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
2.“优秀师徒”:2007年8月以后参加工作的青年教师,与指导教师签订、履行“青蓝合同”且期满,成绩突出的师徒。
二、评选条件
(一)师徒结对工作先进学校
1.学校建立健全“青蓝工程”相关制度,成立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教务处、教科室、德育处、工会、团委(团支部)共同参与,有牵头负责部门,同时建立“青蓝工程”评估考核小组。
2.学校制定“青蓝工程”学年度计划,组织签订“结对协议”,组织青年教师制定自我发展规划,适时组织考核并进行奖惩。
3.实施“青蓝工程”,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特别是在促进青年教师成长方面成绩显著。
(二)优秀师徒
1.建立师徒关系并认真履行结对协议三年以上(有书面合同或协议的)。
2.师徒双方热爱教育事业,认真履行教师职业道德,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学相长,面向全体学生,重视培养学生的个性发展和创新能力,配合默契,指导老师和青年教师互相促进,共同提高。近五年,在各级各类教育教学比赛(活动)中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
3.指导老师教育教学经验丰富,有培养目标和计划,指导耐心认真,思想上引导、业务上帮助,做好传帮带,与青年教师切磋教学方法,解决教学难点,听青年教师课每学期达20节以上,帮助青年教师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确立热爱教育、热爱学生的思想,使青年教师迅速成长;能以身作则,严以律已,作风正派,无以教谋私行为。
4.青年教师事业心和责任心强,虚心好学,积极主动,尊重指导老师;自觉学习教育教学理论和先进经验,刻苦钻研业务,认真备课、上课,听指导老师的课每学期不少于30节;积极参加各类竞赛活动(公开课),大胆发表个人的意见,敢于展示自己教学才能和水平;关心和爱护学生,引导学生全面成长,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提高显著,班主任工作或所教学科成绩突出。
三、评选名额与方法
1.全市评选“师徒结对工作先进学校”20个,“青蓝工程”优秀师徒100对(名额分配见附表1)。
2.由所在单位(学校)提出申报并递交事迹材料。各辖市、区按照分配名额将推荐材料汇总后报市教育工会;在常高校、行业学校、局属学校将推荐候选人材料直接报市教育工会,再由市评审小组评审确定推荐名单。
3.所申报的候选单位和候选个人事迹要真实,成绩要突出,要通过民主程序,经群众评议通过后推荐。
四、评选要求
1.各地各校接到本通知后,认真组织,做好宣传和发动工作,对近几年来师徒结对情况进行回顾总结,在表彰本地区、本学校优秀师徒的基础上,物色推荐市表彰的对象。
2. 申报“常州市教育系统师徒结对工作先进集体”填写“常州市教育系统师徒结对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见附件2),并附1500字事迹材料。申报“常州市教育系统优秀师徒”填写“常州市教育系统优秀师徒”申报表(见附件3),并附1000字的事迹材料(师徒合在一起)、“师徒结对合同”复印件和师徒的获奖证书、发表的文章(注明发表的时间和刊物) 、示范课、公开课证明的复印件,并于12月5日前上报材料。
附件:
1.常州市教育系统“青蓝工程”先进名额分配表
2.常州市教育系统“师徒结对工作先进学校”申报表
3.常州市教育系统“优秀师徒”申报表
二 ○ 一 二 年 十 一 月 十 五 日
主题词:教师 青蓝工程 评比 通知
常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2年11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