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校务委员会于2013年6月25日开会研究讨论,以下三个方案一致通过决议,以后相关方面的奖励按下面的具体方案执行。
常州市花园中学
教师辅导学生参加各类竞赛获奖的奖励规定
一、教师辅导学生参加各类竞赛是指:由教育行政或业务部门组织的各类学科,兴趣小组等竞赛活动,其他社会团体组织的各类竞赛活动或按团体报名人数分比例确定优胜奖或等级奖的不在此列。
二、凡获奖指导教师的奖励均凭竞赛组织单位下发的获奖证书、通知等书面材料,报学生处认可、登记备案,并由学生处造表发放教师指导奖。
三、各类学生竞赛事先应报学生处备案,获奖按等级和参赛范围给予奖励。
(1)团体奖
①分等级
级 别 金 额 等 级 |
市 |
省 |
国家 |
||||||||||||
一等奖 |
500 |
1000 |
1500 |
||||||||||||
二等奖 |
300 |
800 |
1000 |
||||||||||||
三等奖 |
200 |
500 |
800 |
②不分等级,但分名次的。
金 额 名 次 |
市 |
省 |
国家 |
||||||||
1 |
500 |
1000 |
1500 |
||||||||
2 |
450 |
900 |
1300 |
||||||||
3 |
400 |
800 |
1100 |
||||||||
4 |
350 |
700 |
1000 |
||||||||
5 |
300 |
600 |
900 |
||||||||
6 |
250 |
500 |
800 |
以上办法适用于除市区级综合性大型体育竞赛以外的所有集体比赛。
③市区级综合性大型体育竞赛奖励办法
名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大市级 |
3200 |
3000 |
2800 |
2600 |
2400 |
2200 |
2000 |
1800 |
市区级 |
3000 |
2800 |
2600 |
2400 |
2200 |
2000 |
1800 |
1600 |
④市区级专项体育竞赛(球类、体操类等)奖励办法
名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大市级 |
1500 |
1000 |
800 |
600 |
500 |
400 |
300 |
200 |
市区级 |
1000 |
800 |
600 |
500 |
400 |
300 |
200 |
150 |
(2)单项比赛
不设团体奖,以个人等级设奖的竞赛,按下列标准奖励指导老师。
金 额 等名 级 |
市 |
省 |
国家 |
||||||||
1 |
150 |
300 |
500 |
||||||||
2 |
120 |
200 |
400 |
||||||||
3 |
100 |
150 |
300 |
五、补充说明:
(1)本奖励办法一旦执行,则正常工作时间内的训练费和其它补贴自动取消。节假日的训练按每半天30元补贴(半天训练时间至少满两个小时)
(2)同一项目参加不同级别比赛,不重复计奖,但就高不就低。若参赛队不满8个队,按拿到锦旗的末尾名次奖金150元为基数,每增加一个名次奖金递增50元。
(3)教师要注重平时的训练,制定训练计划,关注训练过程,提高训练质量,学校主管部门要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奖励办法直接挂购;若在学校统一组队训练参赛却未得奖的情况下,学校酌情考虑基础补贴。
(4)如遇上述表格未涉及的其它奖项,则由校务委员会议讨论奖励办法。
(5)未尽事宜由校务委员会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常州市花园中学
2013年6月
常州市花园中学教师个人奖励补充和调整方案
为了加快教师队伍建设,补充和完善学校奖励制度,形成激励教师脱颖而出的长效机制,特制订本方案。
1.教师评为常州市五级阶梯优秀教师称号,按照常州市教育局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奖励。其中学科带头人为每年2000元,连续享受3年;骨干教师为每年1500元,连续享受3年;教学能手为800元;教坛新秀为500元。
2.教师评为学校优秀教师称号,根据优秀教师奖励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奖励。
3.教师参加基本功或评优课获奖奖励。
参加全国教师基本功比赛(评优课)一等奖奖励2000元,二等奖奖励1000元,三等奖奖励500元;参加江苏省教师基本功比赛(评优课)一等奖奖励1000元,二等奖800元,三等奖500元;参加常州市教师基本功比赛(评优课)一等奖奖励800元,二等奖500元,三等奖200元;参加常州市区教师基本功比赛(评优课)一等奖5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
注:以上各项奖励必须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且以最高标准奖励不重复计奖。教师参加电教馆或装备站等部门组织的基本功比赛或实验技能比赛等参照市教研室组织比赛获奖标准低一级奖励。
4.教师论文发表奖励
在本专业全国核心期刊发表论文500元/篇;在本专业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论文200元/篇;在非本专业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00元/篇,在市级刊物发表论文50元篇。
注:奖励为每篇文章,第二作者不再另行奖励;刊物须在新闻出版总署备案,增刊、副刊发表不在奖励范围,在相关报纸上发表文章奖励减半发放。
5.教师论文获奖奖励
省级重大论文评比(师陶杯、五四杯、园丁杯、年会)特等奖500元,一等奖300元,二等奖150元,三等奖100元;市教研室组织的论文评比一等奖200元,二等奖100元,三等奖50元;省教育学会组织的论文评审一等奖100元。
6.教师进行课题研究奖励。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并结题奖励5000元;省教育科学规划、省教研或中央电教重点课题并结题奖励3000元;省教育科学规划、省教研或中央电教立项课题并结题奖励2000元;市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并结题奖励1500元;市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并结题奖励1200元;校级课题并结题平均奖励500元。(以上奖励为课题组奖励,主持人可得不低于课题组奖励的50%,学校认可相关子课题按相关课题低一级发放)
7.本方案通过校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从2013年2月正式执行,未尽事宜由校务委员会研究决定。
常州市花园中学
2013年3月
常州市花园中学
教师手提电脑租赁津贴考核发放补充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教师个人自备笔记本电脑用于教育、教学工作,充分调动教师使用现代信息技术装备的积极性和绩效性,结合我校教师工作岗位、学科教学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内容
1、课堂使用多媒体情况;
2、编制学案、校本作业、命题情况。
二、考核办法
课堂使用多媒体情况。
1、由信息技术组配合课程处考核。要求:每次老师使用多媒体上完课,要在班级的《多媒体使用登记本》上签字,信息技术组每月统计、反馈,课程处一学期汇总一次。
2、中层、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的推门听课及聚集课堂开课也将老师使用多媒体情况记录,作为最后发放的参考条件。
编制学案、校本作业、命题情况。由备课组长负责,将备课组内每位老师使用电脑编制学案、校本作业、命题情况每月做好记录,一个学期汇总,将汇总结果交到课程处。
考核小组根据两项结果,确定发放的具体金额。
三、发放原则
1、教研组长、备课组长视具体使用情况,原则上发放满额。
2、发放满额的人员倾向于中考学科教师。
每次由校务委员会通过后再发放。
常州市花园中学
2013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