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教育局文件
常教人〔2013〕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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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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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的通知》(常人社发(2012)227号)转发你们,本规定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