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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8-15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裴子云
常州市教育局文件

 

常教人〔2013〕38号

 

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的通知》(常人社发(2012)227号)转发你们,本规定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一三年八月十二日

http://112.21.188.136:8099/czjyj/homepages/default.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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