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教育文体局),局属各学校、有关学校: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通知》(常政传发〔2015 〕47号)要求,各地各校要加强在中小生中开展“少放不放烟花爆竹、文明节俭过绿色春节”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迅速通过各种适当的方式将活动精神通知到全体中小学生,大力倡导“文明节俭过绿色春节”。
二、教育中小学生自觉少放不放烟花爆竹,做文明、节俭、倡导绿色生活的好学生、好公民。
三、教育未成年中小学生,若购买、燃放烟花爆竹,一定要有家长陪护,防止炸伤、火灾及其他意外事故。
四、通过广大中小学生引导家长自觉减少燃放数量,依法、安全、文明燃放,切实减轻对空气质量的影响,减少噪音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