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花园中学
2015年普通高中、职校自主招生推荐方案
根据常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常州市高级中等学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的文件要求,我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选拔原则,力求科学合理、规范操作,选拔出我校品学兼优的初三学生参加此次自主招生,特制订本方案。
一、成立推荐工作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长:邓勤
成员:丁连伟、卞雁翎、李小静
2.考核小组:
组长:卞雁翎
成员:李小静、王庆松、祁建英、孙文璟
3.监察小组:
组长:丁连伟
成员:蔡留娣、陈萍、苏亚琴(家长)
二、推荐名额
按照普通高中、职校自主招生的名额分配,2015年我校共获得77个自主招生推荐名额,其中6个为校长实名推荐名额。具体如下:
学 校 |
校长实名推荐名额 |
学校推荐名额 |
常州高级中学 |
1 |
11 |
常州第一中学 |
|
9 |
常州北郊高中 |
|
9 |
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 |
1 |
6 |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 |
2 |
15 |
江苏省武进职业教育中心校 |
|
5 |
常州旅游商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1 |
10 |
常州刘国均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1 |
6 |
总计 |
6 |
71 |
(一)成立学校自主招生推荐工作的组织机构,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学校推荐方案,传达2015年自主招生精神,明确相关要求。
(二)根据各普通高中及职校的自主招生条件及《花园中学2015年自主招生推荐方案》,由学生自主申报(每位学生限报一所学校,家长签字同意),申报学生填写《自主招生报名表》,连同初中阶段取得各项荣誉的证书原件,于4月17日上午12:00之前上交到课程发展处李小静主任处。
(三)学校考核小组组织考核,监察小组全程监督,按以下程序确定推荐学生人选。
1.初评成绩:根据学生的成绩(语数英物化学科,九年级第一学期期中成绩占30%、期末成绩占30%、第二学期新课结束考试成绩占40%,核算总成绩),将自主申报的学生按照申报学校进行排序确定入围学生名单。
2.审核材料:对入围学生的上交材料(初中阶段成绩和荣誉)进行审核,确定推荐名单。
3.确认推荐:根据各学校的推荐名额和审核结果,按顺序确定校长实名推荐学生和学校推荐学生名单,如学生放弃,则下一位自动前移。
4.公示名单:候选人名单于4月18日起在校园网公示,至4月24日下午5:00止。
(四)完成报名工作。
1.被推荐的学生根据报考的高中或职校的相关要求准备材料,于公示结束后尽快将所有材料交课程发展处李小静主任。
2.4月25日前我校完成推荐工作,将所有材料交至相应学校。
四、其他事项
1. 学生或家长可登陆相关学校校园网对2015年自主招生条件作进一步了解,也可向花园中学课程发展处李主任咨询,联系电话:13685286610。
2. 除校长实名推荐和学校推荐外,学生也可对照各高中校或职校的自主招生条件,根据自荐的相关要求及方式完成自荐工作。
五、本方案解释权属于花园中学校长室。
常州市花园中学
201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