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常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常州市高级中等学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的文件要求,我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选拔原则,力求科学合理、规范操作,选拔出我校品学兼优的初三学生参加此次自主招生,特制订本方案。
一、成立推荐工作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长:张萍
成员:丁连伟、卞雁翎、李兵
2.考核小组:
组长:卞雁翎
成员:李小静、王庆松
3.监察小组:
组长:丁连伟
成员:蔡留娣、张建(家长)
二、推荐名额
按照普通高中、职校自主招生的名额分配,2017年我校共获得79个自主招生推荐名额,其中7个为校长实名推荐名额。具体如下:
学 校 |
校长实名推荐名额 |
学校推荐名额 |
江苏省常州高级中学 |
1 |
8 |
常州市第一中学 |
|
7 |
常州市北郊高级中学 |
|
7 |
江苏省奔牛高级中学 |
|
8 |
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 |
1 |
7 |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 |
3 |
18 |
江苏省武进职业教育中心校 |
|
5 |
常州旅游商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1 |
10 |
常州刘国均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1 |
9 |
总计 |
7 |
79 |
三、推荐流程
(一)成立学校自主招生推荐工作的组织机构,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学校推荐方案,传达2017年自主招生精神,明确相关要求。
(二)根据各高中校及职校自主招生条件,学生慎重选择,自愿申报一所学校,明确推荐类别,并于4月17日中午12:00前递交相关材料到课程发展处李小静主任处,过期不候。
(三)学校考核小组组织考核,监察小组履行监督职责,按以下程序确定推荐学生人选,确定推荐名单。
1.审核材料:学校考核小组对照条件审核学生上交材料。
2.确认推荐:根据审核结果和各高中校及职校自主招生的推荐名额,择优确定推荐候选人名单。如遇推荐学生放弃,则下一位自动前移。
3.公示推荐名单。推荐候选人名单于4月18日起在校园网公示,至4月24日下午5:00止。
(四)完成报名工作。
1.被推荐的学生根据报考的高中或职校的相关要求准备材料,于公示结束后尽快将所有材料交课程发展处李小静主任。
2.4月25日我校完成推荐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常州市高级中等学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要求,将材料交至相应学校。
四、其他事项
1. 学生或家长可登陆相关学校校园网对2017年自主招生条件作进一步了解,也可向花园中学课程发展处李主任咨询,联系电话:13685286610。
2. 除校长实名推荐和学校推荐外,学生也可对照各高中校或职校的自主招生条件,根据自荐的相关要求及方式完成自荐工作。
五、本方案解释权属于花园中学校长室。
常州市花园中学
201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