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常州市人社局、教育局关于局属学校专项绩效奖的发放指导意见,强化“分类管理、精准激励”的分配理念,本着“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标准制定,结合本校实际,现就教职工专项绩效奖发放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
1.绩效性原则。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2.发展性原则。有利于激励教职工敬业爱岗、发扬开拓进取的精神。
3.导向性原则。强化岗位责任,坚持以岗定薪,以岗位职责大小和工作业绩完成情况等拟定分配方案。
4.可操作性原则。结合本校现状及发展目标,多方听取教师意见,确保方案科学合理、便于测算、便于操作。
二、实施对象和时间:
受聘上岗并签订聘用合同的在编在岗教职员工。未聘、拒聘的教职工,不享受专项绩效奖。考核时间为每年1月1日—12月31日(以10个月计算)。
三、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闵春雷 张海涛
副组长:李 兵 张作勇
组 员:陶诚 裴子云 王庆松 凌富艳 刘建昌 高杨 蔡留娣 徐爱国 陈萍 朱光琪吴剑 祁建英
四、具体分配
(一)岗位考核奖:根据本人岗位情况,设立岗位考核奖。
1. 班主任、中层以上干部在工作岗位上认真负责,无重大责任事故出现,发放奖励参考教育局专项绩效分配相关精神。
2. 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在工作岗位上认真负责,无重大责任事故出现:教研组长每月发放100元奖励;备课组长每月发放60元奖励。本项奖励不重复计算,就高不就低。
3. 教职员工在工作岗位上认真负责,无重大责任事故出现,九年级考试学科教师每月发放500元奖励;七八年级考试学科教师每月发放400元奖励;考查学科教师及教辅人员每月发放300元奖励。本项奖励不重复计算,就高不就低。
(二)工作数量奖:根据本人工作量系数,设立工作数量奖。
工作数量奖=月平均工作系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封顶为1.00)*工作数量奖基数。
离退休不满三年的教工月平均工作量系数提高0.20(不超过1.20)。产假期间按产假前工作量计算。注:工作数量奖基数(以千取整)=(全年专项绩效总量-岗位考核奖总量)*50%/人数。
(三)师德师风奖:自觉遵守《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参照《常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无因师德问题引起群众投诉和体罚学生等违纪行为,无安全责任事故,积极主动承担学校分配的岗位工作的教工,发放师德师风奖每年500元。
(四)扣发办法:
1.教职工病事假累计4天(含4天)至15天的,病假每天扣款100元,事假每天扣款200元。
2.教职工病事假累计15天(含15天)以上的,按实际工作时间发放岗位考核奖和工作数量奖,不再执行第1条。
3.严重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引起安全责任事故;无正常理由不服从学校安排,无故旷工、迟到早退等行为,经校长室研究决定扣发相应金额。
五、其他:
1.当年度外借人员由对方考核发放,借用人员、新进人员、退休人员按当年实际在岗月数核定。
2.如有剩余金额,则平均发放。
3.如专项绩效总量有浮动,参照常州市教育局相关文件,对各项奖励按比例作相应调整。
4.如有特殊情况,按相关文件执行。
5.具体解释权归常州市花园中学校长室。
6.本方案经教代会审议通过,并报教育局审核后正式实施。
常州市花园中学
2022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