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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公民教育获得市一等奖)
发布时间:2013-10-14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凌富艳

201310月份常州市举办的公民教育实践活动比赛中,我校选送的四个项目活动全部获奖,并凭借精彩的表现一举获得常州市一等奖一个,二等奖两个和三等奖一个的好成绩。本次活动在校级领导的关心下,在学校各部门的配合下,在政治组老师的悉心指导下,在八(4)、八(8)、八(10)和八(11)班学生和家长的共同努力下,获得了圆满的结果。向为此活动付出心血的所有教师、学生和家长表示祝贺和感谢!

公民法制教育实践活动主要是围绕与社区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问题和公共政策,组织学生开展走向社会、调查分析、研究问题、解决问题,提高学生研究性学习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帮助学生树立对国家和社会的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我校作为首批公民教育项目学校,长期以来坚持不懈地开展公民教育活动,并将其列入学校课程,纳入学生成长记录手册,历年来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附获奖名单:

《关于常州市流浪猫狗问题的研究》获得市公民教育初中组一等奖!

(指导教师:王立芳;参与学生:八(4)班王锦阳、耿林峰、薛军、刘雨晴、杨天乐、左文涛、吴海琴、马萧铭、王茜、陈奕、何倩倩、方祎、潘树生、王文标、丁颖、茅晔)

《关于常州市行人不文明交通行为的研究》和《关于常州市中小学校门口拥堵现象的调查研究》获得市公民教育初中组二等奖!

(指导教师:褚寒艳;参与学生:八(11)班张玥、雷雯怡、杨昊、李轩、屠晗、周英格、张淑琳、吴骁、吴啸、苏文杰、张禧、赵元昊、戴泽云、高正航、陈一萌、范冰冰、徐想容。八(10)班李炜、许立枫、成思韵、段雪丽、张宗望、王澳澳、储奇、姚立慧、姜楠、李彦杰、沈熙和、张欣汝、成叶思、姜涵之、殷强、姜岩、许海燕)

 

《关于常州市居民楼内小广告问题的研究》获得市公民教育初中组三等奖!

(指导教师:王立芳;参与学生:八(8)班:薛豪、金俊俊、庄梦琦、王薇、金娜、黄倩倩、许洁、霍达开、何佳兴、鞠起、毕俊淇、吴戈、邱辉、周衎、李鑫、霍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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